1.目的
为规范金沙官网“五四”评奖评优体制,保证金沙官网“五四”评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2.评优项目
院五四红旗团支部、院优秀共青团干部、院优秀共青团员
3.评奖条件及办法
(1)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A.参评者必须符合的条件:
a.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比例占院团支部总数的10%。
b.支部成员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出色,踊跃参加党校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c.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团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支部内部团结、分工合作,支部干部能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较好的履行职责,成为支部的核心;支部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支部有较多成员担任校、院各级学生干部。
d.支部能认真履行《团章》,积极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支部班风、学风优良。
e.支部规章制度健全规范,有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经常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所组织的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活动面广,成员参与性强,富有教育意义。
f.支部团员模范作用发挥好,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都能为学院其他支部做表率。支部总体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前茅,考试科目补考率低,英语四、六级通过率高。
g.支部成员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且成绩突出。支部能结合本支部情况,开展自己的特色工作,实效突出。
h.支部按时组织开展团组织生活会及团员民主评议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组织生活会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记录详细,效果显著。
i.支部成员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支部总体违纪次数少。
j.支部的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优秀,无不合格现象。
B.评选办法:
a.首先由有意参评“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将本支部的书面申请资料交至院组织部,院组织部对各参评团支部的各项资料进行汇总,制出详细表格,初步确定总评位于前矛的团支部,交于评优小组讨论后,由组织部复审,最终确定评选对象。
b.组织部将评选结果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进行审核公示,从评选结果公示之日起2天内,如无异议则该结果生效;如有异议,可向院团委反映,若反映情况属实,则该结果自动作废。同时由组织部重新确定评选对象,并按程序进行公示,直至产生有效结果。
c.各支部上报的材料务必真实,发现故意作假,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该支部一切评优资格。
(2)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A.参评者必须符合的条件:
a.申请评选优秀团干部的人数为每班2人。
b.参选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必须是在院属各级共青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团员,包括院团委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各年级年级长,院各班长、团支书、组宣委员、心理健康委员。
c.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道德修养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团员评议结果优秀。
d.工作热情高,热爱班级的工作,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对其他工作积极主动。工作具有开拓精神,实效突出;在共青团及其他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投入工作当中,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开创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e.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生活作风良好,无通报批评及以上除处分,不无故缺席重要会议。
B、评选办法:
a.评选工作由各班团支书主持,必须通过开班会进行选举产生。(疫情原因进行线上班会)
b.评选工作以民主投票方式进行,每班按规定比例确定名额,获赞同票居多者即可获推荐资格。
c.各支部将本支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支部推荐意见提供给院团委,由院团委存档以备日后考察之需,该基本情况应真实,准确,详细。
d.组织部将各支部的材料汇总、核实,根据本制度初步确定评优人选,并上报院团委进行审核。
e.院团委经讨论最终确定评选对象,并将结果予以公示,2天内如无异议该结果即生效;如有异议,可以向院团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该评选结果宣布作废。
f.评选工作应真实,公正,公开,不可随意更改程序,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院团委说明。各支部未按程序进行推荐的,推荐结果不予承认。
(3)院优秀共青团员
A、参评者必须符合的条件:
a.申请评选的院优秀团员人数为每班2人。
b.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党,热爱祖国,积极要求进步,有很强的责任感,道德品质高尚,团员评议结果达到优秀。
c.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积极向上,所修科目无补考、重修,英语四、六级过级者优先考虑。
d.自觉学习巩固团的基本知识,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e.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校、院、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严格以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全年无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
B、评选办法:
a.评选工作由各班团支书主持,通过开班会选举产生。(因疫情原因进行线上班会)
b.评选工作以民主投票方式进行,每班按规定比例确定名额,获赞同票居多者即可当选。
c.各支部将本支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支部推荐意见提供给院团委,由院团委存档以备日后考察之需,该基本情况应真实,准确,详细。
d.组织部将各支部的材料汇总、核实,根据本制度初步确定评优人选,并上报院团委。
e.若支部推荐的校级优秀团员未被校团委审核通过,将自动被评为院级优秀团员,原被推荐的两个院级优秀团员将再一次在支部民主投票,从二者中选出其一上报院团委。
f.院团委经讨论最终确定评选对象,并将结果予以公示,2天内如无异议该结果即生效;如有异议,可以向院团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该评选结果宣布作废。
g.评选工作应真实,公正,公开,不可随意更改程序,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院团委说明。各支部未按程序进行推荐的,推荐结果不予承认。